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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

来源:盟乡村振兴局 作者:盟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分享到:

盟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件上传下达、综合类文稿起草、信息、机要保密、会议组织、接待、车辆运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兴安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考核评估科。组织开展贫困旗县退出评估验收。配合做好各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配合盟委、行署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开展全盟扶贫开发的督查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贫困旗县退出评估验收。指导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扶贫信息监测和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督办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负责产业扶贫工作。组织指导贫困村提升和项目库建设。参与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并做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资金整合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预决算和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扶贫开发政策和重要问题,制定全盟关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扶贫开发政策建议。承担深化体制改革和指导实施扶贫领域改革。

(五)社会扶贫科。协调和配合做好区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等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协调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协调落实行业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舆情监控和扶贫干部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推进扶智扶志工作,组织落实全国“扶贫日”活动。联系内蒙古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兴安盟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六)产业扶贫协作科。组织扶贫专项产业发展工作。负责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科技扶贫及各专业扶贫事项。组织协调并推动落实区域扶贫协作、中央国家机关、东西部扶贫协作。统筹协调人才、资金、产业、劳务等扶贫协作。承担京蒙扶贫协作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京蒙帮扶资金监管、考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农牧民实用技术、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机关党建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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