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达2022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四乡工程”专项)资金预算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3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乡村振兴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爱国街民合北路2号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3971630
电子邮箱:lwh1331@126.com
附件:下达2022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四乡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兴安盟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4日
下达2022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四乡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地 区 | 下达资金(万元)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兴安盟委员会 | 30 |
盟乡村振兴局 | 70 |
合 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