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来源:盟乡村振兴局 时间:2018-09-29 16:57:33 点击量: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 部门职能         
  • 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负责全盟扶贫开发贫困监测及相关统计数据的调查、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协助承担全盟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协助承担全盟建档立卡建设工作;协助承担全盟扶贫业务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内设2个科室,在编职工11人,离退休3人 ,与2016年相比,机构数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预算收入58.88万元,决算收入54.24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4.6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8.88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收入54.24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4.64万元。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单位职工调动工资减少,二是决算不包含住房公积金。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3.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4.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万元;支出总计63.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92万元,下降2.9%;支出总计减少1.92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动工资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4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万元;支出总计63.2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0.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0.12万元,增长0.5%;支出增加0.12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职工增资。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4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90万元、津贴补贴3.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1万元、绩效工资7.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9万元、退休费15.66万元、生活补助1.47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单位职工调动发生变化工资减少。2017年公用经费7.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2万元、差旅费3.77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工会经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机关各项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4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64.8%。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占95.8%;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下乡检查验收需报销燃油费过桥费等,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8人次。主要用于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接待待旗县扶贫办工作人员;二是接待上级主管部门调研和临时检查等工作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万元,比2016年减少0.32万元,降低4.38%。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机关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海英    联系电话:0482-3971267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决算公开01表

部门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54.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29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0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2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17.13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35.9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49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54.24

本年支出合计

51

53.0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2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9.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10.20

总计

27

63.24

总计

54

63.2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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