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扶贫办及所属信息监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来源:盟乡村振兴局 时间:2018-05-11 16:50:34 点击量:

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八年 五月 九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兴安盟行政公署的组成部门,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

2、负责全盟扶贫开发贫困监测及相关统计数据的调查、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当好盟委、行署扶贫开发工作的参谋助手。

2、研究并拟定全盟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发展战略,报经盟委、行署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制定兴安盟扶贫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落实扶贫攻坚计划。

4、做好全盟“人脱贫、县摘帽”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5、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定年度扶贫资金计划,拟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6、动员组织盟级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协调好上级机关开展定点帮扶工作。

7、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8、积极完成自治区扶贫办所需的各项统计报表、资料、总结材料、典型材料、项目材料等有关材料。

9、督促各旗县市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

10、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对旗县市扶贫办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11、组织开展扶贫理论、扶贫政策和扶贫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2、承办盟委、行署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

1、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负责全盟扶贫开发贫困监测及相关统计数据的调查、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

2、协助承担全盟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

3、协助承担全盟建档立卡建设工作。

4、协助承担全盟扶贫业务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扶贫办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

(一)兴安盟扶贫办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全办下设9个科室,在编职工32人,离退休12人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2家,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

(二)兴安盟扶贫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扶贫办本级

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2

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398.14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1万元,增长6 %,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行政2名和事业1名在职人员工资。

支出预算 398.14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1 万元,增长6 %,主要用于增加行政2名和事业1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9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8.14万元,占比1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39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14万元,占比 10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兴安盟扶贫办全体干部工资、交通补贴以及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职工工资,下乡检查、调研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98.1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98.14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88.8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1.7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主要用于扶贫办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85.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0.2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退休人员工资。主要用于本单位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24.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缴存基数的变化而变化。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5.22 万元,比上年增加0.47 万元,增长3 %。其中:1、我单位今年无因公出国经费安排,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 0.72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03  万元,下降 4 %,减少主要是由于核减了经费按照比例压缩了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无预算安排,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 万元,增长3.6 %。,主要是由于单位下乡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9.12  万元,比上年增加0.63 万元,2.2  %主要原因是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增加事业工作人员1名。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今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单位共有机要应急车辆6 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及所属信息监测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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