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乡村振兴局关于对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盟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07-21 16:42:22 点击量:

  韩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兴安盟“四乡工程”实践集散基地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牧业强盟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盟委行署调整“四乡工程”工作内容,深入推进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工作,特制定印发《兴安盟深入推进大学生毕业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到2025年,合理引导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就业创业,吸引推动1000名左右在外能人回乡创业发展,推动1000名左右农民工返乡建设家乡,吸引5亿元左右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牧区。

  一乡一品实践集散基地,属于消费帮扶范畴。消费帮扶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脱贫人口增收的一种帮扶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途径。开展消费帮扶,能通过市场手段,有效打破脱贫地区农产品“产、供、销”壁垒,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帮助脱贫人口增产增收,构建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全民帮扶“大格局”、社会帮扶“大合力”的良好局面。

  一、兴安盟消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阶段东西部协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盟委关于新一轮京蒙协作“七个转变”工作部署,积极落实盟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牧业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拓宽绿色农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等具体要求。3月19日、4月6日,兴安盟以“兴安产 安心选”为主题,分别在重庆市国际博览中心、北京市新发地举办兴安盟生态农产品展销集采暨招商引资推介会。兴安盟150余家企业的720余种生态农产品亮相重庆、北京,签约总单数126单、总金额110亿元。同时,在北京推介会现场还举行了兴安盟生态农产品直营店揭牌仪式,加快构建兴安盟生态农产品进京“产品展示展销+物流仓储配送”体系。

  二、京蒙协作工作推进兴安盟农副产品销售的措施

  随着京蒙协作工作向纵深开展,京蒙协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对于促进兴安盟农副产品销售主要围绕四个思路来展开工作:

  (一)给予政策补贴。当地龙头企业与脱贫户合作并且将产品输出至北京地区进行销售的可以享受物流、仓储等多个方面的资金补贴。兴安盟乡村振兴局出台《兴安盟2022年消费帮扶补贴办法》,鼓励本地企业进京销售,发放物流补贴、仓储补贴。促进农产品直供北京市场,打造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极大地丰富了北京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截至目前,在京蒙双方共同努力下,北京市帮助采购、销售我盟特色农畜产品4.21亿元,其中进京销售2.68亿元。

  (二)搭建销售渠道。推进本地农副产品销售,增强品牌意识,以绿色环保无公害为产品销售理念来建议绿色品牌,在北京等地举办展品的展销会,引导北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饮服协会等消费主体来兴安盟与本地企业面对面座谈交流,畅通农产品销路,助力产销精准对接;开辟多元化销售渠道,鼓励推广“我在扎赉特有一亩田”“草地羊进京”等私人定制认领活动,创新“参与式”消费帮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搭建更多元、更宽广、更便捷的绿色农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

  三、兴安盟农副产品市场化销售带动农牧民增收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产品标准标化程度不高无法有效对接市场化渠道。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产品品种不统一导致无法规范产品标准;产品加工不统一导致无法规范产品标准;产品包装不统一导致无法规范产品标准,包括产品内部包装及外部包装;产品质量不统一导致产品标准化程度不足,每批次的产品在质量上差异较大;

  (二)产能不足导致不能有效对接市场化渠道

  加工能力不足导致产能不足;产品类型过于分散导致产能不足;生产企业规模化程度不够导致产能不足;机械化程度不足,过于依赖人力导致产能不足。

  (三)产品成本过高不能有效对接市场化渠道

  没有形成标准化种植、养殖、加工体系导致成本过高;没有形成规模化效益导致成本过高;机械化程度不高导致成本过高;仓储、物流未形成规模化导致成本过高;市场化思维不足导致成本过高;

  (四)产品力不足、同质化产品严重导致不能有效对接市场化渠道

  不能深度挖掘产品买点导致同质化产品严重形成内卷;品牌意识薄弱,没有形成合力导致产品附加值不高;在产品开发方面不能够与市场接轨,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在产品包装设计制作方面,相对保守、设计能力不足导致市场竞争力弱;市场定位、市场分析方面没有充分与市场接轨导致产品定位混乱、市场竞争力弱;

  (五)销售渠道过于单一且专业化程度不足导致无法对接有效的市场化终端销售渠道

  缺乏专业的商贸流通类的龙头企业帮助拓展终端销售渠道;销售思维过于保守,不能够有效对接市场化销售渠道;营销能力不足,出现人找不到货、货找不到人的情况;生产端和销售端整合能力不足没有形成合力;

  四、相关建议

  (一)抓好三个重点,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

  一是推动“标准化”建设,让消费获得“可保证的品质”

  消费本质上是市场行为,特色农产品要追求规模和数量,更要追求品位和质量。建议发挥已引进的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相关部门加强对标准化技术的培训指导。鼓励符合条件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三品一标”、产品SC认证等。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利用物联网、二维码、温度探测器等数据自动采集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追溯衔接,逐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酌情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是推进“品牌化”创建,打造更多家喻户晓的特色品牌

  好的农产品质量是基础,更离不开的品牌打造。可结合我盟的人文、红色、生态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打造多款竞争力强、辨识度高的优质农产品品牌,在巩固“兴安盟大米”品牌基础上,积极创建“兴安盟牛肉”“兴安盟鲜食玉米”等品牌。同时,通过各类媒体采取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介农产品品牌。围绕农产品开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扶持一批在供应链端、品牌塑造等方面的具有优势的企业,提升在农副产品选品、分级、包装、仓储保鲜、品牌设计,以及策划宣传推广等方面的能力,逐步统一全盟同类产品的品牌包装、标志标识,促进产品变商品,提升客户对产品的体验感,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凸显在同类产品中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提升“规模化”水平,增强持续供给能力

  持续供应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硬实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才能占据市场先机。建议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地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引进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将小农户融入产业链,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动农产品就地加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

  (二)搭好两个平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一是发挥线上销售优势

  1.编制我盟优质农产品及供应商名录,利用APP端、微信端、小程序端等,让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下单,并对接录入“832”销售平台供各级预算单位下单选购。

  2.发挥电商、网络直播等营销优势,鼓励设立电商帮扶馆、消费帮扶专卖店、兴安盟生态农产品网络直营店,推动本地生态农副产品销售。

  二是拓宽线下销售渠道

  1.强化展示展销。一是组织和鼓励企业(合作社)参加农民丰收节、绿博会、餐博会等国家级、自治区活动,并给予参展单位物流、组展方面一定的费用补贴,在北京或其它地区策划开展产销对接、产品推介等活动,或与招商推介活动合并进行,推介盟特色农产品。二是出台相关文件,鼓励企业在一线城市、重点地区,建设兴安盟生态农产品直营店,给予相应租金和装修补贴。

  2.强化产销对接。积极走出去推动北京及其他重点地区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电商企业等与我盟龙头企业、合作社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等模式进行精准对接。依托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京蒙协作、厅局帮扶的有利契机,对接更多机关单位、爱心企业、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爱心人士,积极开展“消费帮扶上门行动”,主动对接盯跑相关预算采购单位,并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及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陈红花

  承办人姓名:陈宇

  承办人电话:186048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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